曾几何时,文玩是文人墨客的书房雅物;也是市井百姓的心头小好。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千人千面各有所爱,或价值连城,或一文不值。文玩是历史洪流里的一股活水,未影响全局但传承至今。
文玩作为人们手中心爱小物,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不能指望它们“御剑千里,护主杀敌”,更不能指望他“存大慈悲,有大功德,护主平安”。文玩就是一玩具,任您吹上天它也仅仅是个玩具。。。
“玩物本无价,人心有高低。好者千金以为乐,愚者一石心蹉跎”。喜爱某物并没有错,不管是买椟还珠式的各取所需,还是千金买马骨式的前情铺垫,我们一直在追求自身的过程中合理的完善市场,或许市场有所不足,但它一直是理性与公平的集合体。我们理应信任市场,至少自由竞争下它可以保证优胜劣汰。但个别商人毅然跳出实体市场,利用“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致胜法条兴风作浪。与此同时,市场的狡诈也发展的淋漓尽致...
自媒体时代来临,微商狂潮开始无界限的侵蚀我们的生活;面对琳琅满目的文玩商品与天花乱坠的广告文案,“不停的判断真伪”似乎也成了生活必备技能。“东西丑?没关系,我编故事,没人信?没关系,我编书”现身说法,出书立传,各路微商大佬成功的将一年一熟的各种树籽成功炒到了“百年一熟”的古董地位,将市场决定价格改写为胡编决定价格。凯恩斯听了会流泪,亚当.斯密听了会沉默。这是颠覆式的经济模式,壮哉微商!
(商品的价值实质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一般人类劳动。)
一颗树籽价值上万,一串珠子价值连城。倘若有美感,至少也能卖个艺术。。。如果很难看还想卖高价怎么办?没关系,丑则丑矣,咱卖的是文化。没错,平凡无期的一颗珠子就其价值而言也算是包含了七荤八素的脑力劳动。
老铁不亏!咱买的不是珠子,“这叫文化”